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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律师——附标准的房地产赠与合同书能不能撤消

房产纠纷律师_房产官司律师_房产律师咨询2021年07月23日点击率:491次

北京房产律师——附标准的房地产赠与合同书能不能撤消北京房产律师——附标准的房地产赠与合同书能不能撤消

北京房地产知名律师技术专业代理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屋遗产继承、土地确权、折迁房屋、公有住房纠纷案件、央产房、军产房等购房纠纷案子。从事十五多年,领着技术专业房地产法律法规精英团队,申请办理了很多房地产业案子,累积了丰富多彩的起诉工作经验,现将这种案子改写为实例,期待能够协助到阅读者。(为维护被告方个人隐私和防止多余纠纷案件,下列实例中被告方名字均为笔名,若有类同请在线留言给予撤消。)

原告知称

李某丽向该院明确提出诉请:诉请北京昌平1号房屋归我全部,王某军帮助我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

客观事实和原因:我和王某军原系夫妻感情,2004年完婚,2011年9月23日彼此干了婚后财产约定,第一条约定:彼此户下的北京昌平1号房屋归我个人财产,不当作夫妇一同全部。该资产约定经财产公证。后彼此因离婚诉状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月16日做出裁定,诉请彼此离异。

北京房产律师——被告编造谎言

王某军编造谎言,彼此中间的赠与仍未进行,赠与理应在那时候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尽管我撤消赠与的申请办理被驳回申诉,但不意味着赠与就完成了。房屋并不是两人一同选购的,就是我选购的。赠与是附标准的,李某丽比我小二十岁,应当照料我到相伴到老,但我的两个女儿为李某丽申请办理了英国长期性暂住证后,李某丽不会再照料我,且彼此早已离异。故我反对李某丽的诉请。

该院查清

李某丽与王某军原系夫妻感情,于2004年3月12日结婚登记,彼此均系二婚。李某丽与王某军于2005年7月18日获得当地昌平1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10.19平米,下称1号房屋)的产权年限,备案在王某军、李某丽户下,为王某军、李某丽按份共有,各具有50%的使用权市场份额。

2011年9月23日,王某军与李某丽签署《婚后财产约定》(下称资产约定),并经北京国立大学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了公正,约定內容包含:“一、王某军、李某丽户下在北京昌平1号有房地产一处,系王某军、李某丽结婚后一同选购(王某军、李某丽各占该房地产50%市场份额)并且于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八日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现大家自行约定:以上房地产做为李某丽个人财产资产,不当作夫妇一同全部。二、以上房地产已办理抵押借款,由李某丽本人担负还贷义务;三、本约定变动撤消须经协商一致。”

2015年,王某军于该院提起诉讼规定与李某丽离异并切分资产。案件审理中,彼此就好几处房产分割难题异议很大。期间,王某军还就以上1号房屋另案提到撤消赠与的起诉。彼此离婚案件后经该院依规案件审理,裁定王某军与李某丽离异,并对好几处房地产开展了切分,因1号房屋另案提起诉讼,该离婚案件中未对这里房地产开展切分解决,确立待赠与撤消案明确后再次处理。李某丽不服气一审判决明确提出起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当期,以上王某军提到的撤消赠与案子亦被该院裁定驳回申诉诉请,王某军虽不服气一审判决明确提出起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另经上述案子已查清,1号房屋系李某丽与王某军结婚后于2004年5月28日一同选购,选购合同款为36332一元,彼此付款首付7332一元,其他29000零元根据借款付款。2004年6月1日,王某军曾撰写保证书,注明其将以上房屋免费赠与李某丽,是其真诚服务承诺,望妻子能以开心的情绪收纳整理。2010年11月19日,王某军还曾与李某丽签署资产约定,约定该房屋剩下借款由李某丽本人注资结清,王某军舍弃50%产权年限,将来所有产权年限归李某丽全部。

现该1号房屋借款已结清,已申请办理消除预告登记办理手续。

裁判员結果

坐落于北京昌平1号房屋归李某丽全部,王某军帮助李某丽申请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办理手续。

北京房产律师评价

夫妇能够约定夫妻关系续存期内个人所得的资产及其婚前房产归分别全部、一同全部或一部分分别全部、一部分一同全部。夫妇对夫妻关系续存期内个人所得的资产及其婚前房产的约定,对彼此具备约束。

此案中,李某丽与王某军早已人民法院依规裁定离异,涉案人员1号房屋因存有另案起诉而在离婚案中未作解决。现有关案子的案件审理已结束,彼此被告方就涉案人员1号房屋分派仍存异议,虽经协商没法达成一致建议。现李某丽依以上彼此资产约定认为涉案人员1号房屋归其全部,王某军虽以涉案人员房屋为其本人选购及赠与附标准且没完成等原因开展抗辩,但未就所认为的有关客观事实向人民法院给予相对应直接证据,故李某丽的以上要求,原因就在,给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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