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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实例 | 用私人电脑上复制工作中材料 是不是归属于涉嫌严重违纪

离婚财产纠纷_遗产继承律师_律师取保候审2021年07月20日点击率:1170次

法律顾问律师——实例 | 用私人电脑上复制工作中材料 是不是归属于涉嫌严重违纪

法律顾问律师——实例 | 用私人电脑上复制工作中材料 是不是归属于涉嫌严重违纪

2016年5月,公司发觉王某数次将私人电脑上带到办公室地区并私自将很多公司保密技术文档复制至私人电脑上,公司遂警报。在公安局,王某认可其应用私人电脑上与公司电脑上开展联接,其私人电脑上中确已存在较多公司计划方案及材料备份数据。公司于本月以王某数次将个人计算机带到办公室地区并私自将很多公司保密技术文档拷到个人计算机,比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消除彼此劳务关系。王某觉得公司违反规定消除劳动合同,因此提到诉讼申请办理,规定公司付款赔偿费。

在案子解决中,王某明确提出,因公司配备的程序运行速率不佳不能满足工作中必须 。因为自身工作中的及时性规定较高,出自于尽早进行工作中的目地,他才选购个人计算机用以工作中并复制技术文档。他觉得,在这个全过程中,自身彻底遵循规章制度并执行信息保密责任,其个人行为未给公司产生损害,公司的惩罚太重。

公司则明确提出,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到军工业的开发软件,对网络信息安全信息保密规定较高,因此,公司颁布了各类有关信息保密的规章制度。王某违反要求私自带私人电脑上至公司,并拷贝公司材料,归属于比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消除彼此劳务关系合理合法。

事件处理

仲裁委裁定对王某的要求未予适用。

法律顾问律师——聚焦点分析

此案的异议聚焦点取决于:员工将私人笔记本带进办公场所复制与工作中相关的材料被消除劳动合同,惩罚是不是太重?

用人公司有权利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畴内依据公司本身运营必须 制订相对应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要求,员工比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用人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公司能够消除劳动合同。

此案中,公司已将各类规章制度在內部互联网上公示公告,其內容亦无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强制要求之处。王某亦签名确定阅知各类规章制度。彼此签署的保密协议书也是有有关承诺,王某理应遵循。从员工在执行劳动合同全过程应遵照诚实信用原则标准的角度观察,没经公司批准不可私自拷贝公司文档等,亦应归属于员工理当了解并诚实守信贯彻的基本上工作责任。

王某了解以上规章制度和协议书承诺,也了解公司为其配备的电脑上有数据加密设备,仍以程序运行速率不佳为由应用个人计算机,拷贝很多工作中材料。尽管高新科技公司未有直接证据证实王某将有关技术文档和信息保密原材料对外开放发布或泄露,但王某的个人行为显而易见造成高新科技公司对相关资料的泄漏处在不可控性的情况,对公司的技术文档的安全性造成威胁,其个人行为显而易见比较严重违反了公司有关保密信息的有关规章制度,也比较严重违反员工理应遵循的最基本上的工作纪律,公司由此消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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