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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新生效的《民法典》怎么规定子女抚养权的?

新闻资讯_企业刑事律师2021年07月20日点击率:447次

北京律师|新生效的《民法典》怎么规定子女抚养权的?

《民法典》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怎样争取子女抚养权呢?

明高典博律师结合《民法典》,为您详细解答。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协议,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否则——

《民法典》第108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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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协议:未成年子女由父亲或者母亲抚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如果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时,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具体需要比较父母双方的具体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

同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46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这样的情况通常是:父母双方都要争取抚养权,且双方条件相当时,法院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4.有继父母的孩子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4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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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个子女抚养权怎么解决

还是先协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一般来说,如果两个子女不在哺乳期,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子女;对于还在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此外,京创律师提醒您——

1.《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47条: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应继续负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但是夫妻双方在收养子女时,其中一方始终反对收养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养子女。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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