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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婚姻法咨询:非法同居关系能否撤诉?

公司法律顾问咨询_法律顾问律师_委托律师2021年07月15日点击率:403次

北京离婚律师|婚姻法咨询:非法同居关系能否撤诉?

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的男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就已经住在一起了,这个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也有的因此而产生纠纷的,那么,对于非法同居关系能否撤诉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非法同居关系能否撤诉(《婚姻法》于2020.12.31失效)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解除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起诉予以解除。

二、北京离婚律师|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于2021.1.1生效北京离婚律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非法同居关系能否撤诉,需要看是否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情况符合的话,是可以撤诉的,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而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和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来明高典博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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