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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上市公司实控人刑拘背后是34亿雷,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该注意什么

新闻资讯_企业刑事律师2021年07月15日点击率:335次

法律顾问律师|上市公司实控人刑拘背后是34亿雷,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该注意什么

2019年6月20日,博信股份和承兴国际实控人罗静被上海警方刑拘。直至十五天后,这两家公司的信披公告才姗姗来迟,确认了这一消息。随后,7月8日,诺亚财富在美股开盘前发布公告,承认旗下上海歌斐资本的一只信贷基金出现问题。

当日晚间,诺亚财富创始人汪静波在内部信透露,这笔基金为承兴国际相关第三方公司就其与京东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供应链融资,总金额为34亿元。

一夜之间,诺亚财富和京东成为这起34亿私募基金暴雷案主角。然而,第二天,双方之间开始相互指责和推诿,让整个事件变得愈加扑朔迷离。

资本市场向来不缺黑天鹅事件,此后苏宁、云南信托、湘财证券等更多公司相继被卷入其中,罗静被刑拘事件的影响正在持续发酵。不出意料,漩涡中的相关公司纷纷撇清与自己的关系。

不过,已卷入多家机构的供应链金融监管已经引起银保监会和保险公司的高度关注,并且发文剑指供应链金融中的“虚假交易、虚构融资”。2019年7月16日,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银行业在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与专业判断。

图片第三方理财之殇图片

产品经常暴雷,年年总部被拉横幅,这是金融业内人士对诺亚财富的印象。近年来,诺亚财富接连发生多起暴雷事件,引发外界对其专业性质疑。

2017年3月,诺亚财富踩雷辉山乳业信用债;2017年7月,诺亚财富卷入乐视危机。近期的踩雷事件发生在2018年3月,诺亚财富旗下两个产品诺亚麒凤新三板1号和2号,各出50%投给鼎锋资产和景林资产以对标投资新三板,如今深套亏损,引来投资者们的强烈不满。更加奇葩的是,诺亚财富总裁赵义在客户交流群中,公开用肢体语言问候投资者。上市企业总裁竟恶语谩骂投资人,这样的奇葩事件再一次将诺亚财富推上风口浪尖。法律顾问律师

事实上,诺亚财富并不是孤例。从2017年开始,中国最大的九家第三方独立财富管理公司中,有7家20多个产品踩雷,涉案金额135亿元以上。可以说,曾经一度被炒热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模式”,现在已经陷入了违约暴雷的泥潭,正在成为继P2P以后的另一大中产财富绞肉机。

第三方财富管理模式,就是指独立于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帮助个人和机构客户进行财富管理的模式。 这种模式兴盛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彼时的美国中产阶级全面崛起,金融理论爆发式发展,使得金融投资市场变得更加复杂,从而催生了“以中介服务”为核心的第三方财富管理。

在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概念出现于2008年,在2012年-2015年兴盛。与美国当时情况类似,主要也是因为居民财富增加和投资需求旺盛催生。

然而,从2008年开始,受益于高端理财市场的空白和房地产信托源源不断被送到市场,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充当了销售掮客的角色,赚得盆满钵满。也让这些机构产生了代销模式的路径依赖,从一开始就不是以“专业性知识”服务,而是“销售业绩”为导向。

近几年,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一直在呼吁转型,但代销佣金依旧占据收入的绝大部分。作为行业龙头的诺亚财富,情况也没有太大改善。

 

现如今:基金、资管计划等行业一片哀嚎,颇有大规模走P and P 的老路,基金管理人失联、违约、延期兑付的情况屡屡发生。就此问题做如下简要分析,以便投资者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如需详细了解,可搜索 明高典博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沟通)


说起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事前预防总比事后补救好太多。其实私募基金一旦确认暴雷,其钱款的追索往往牵涉巨大的精力和代价,不如在事前购买私募或第三方理财产品时就多加注意,防止暴雷发生在自己购买的产品身上。下面就说说具体要注意的点:

  • 1、私募基金的人数有严格的限制。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即契约型基金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型基金不得超过50人。但不少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误解,突破或变相突破私募基金“少数人”限制,向不特定多数人宣传、募集资金。更有甚者,有的管理人以高利回报作为诱惑,以“私募基金”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

  • 2、投资者会发现有时候购买基金不用进行风险评估,网上签署合约即可。这种操作是不合规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制定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互联网上以私募基金名义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刻挥霍一空或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惨重。法律顾问律师

  • 3、投资人不要贪图短期回报、高息回报。股权类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具有投资周期长、退出难度大的特点,一般很难在短期内收回投资,也难以在短期内锁定投资回报。投资者要牢记,所谓的短期收回投资、高息回报不过是违法违规者抛出的诱饵。投资者应当警惕高收益“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不可能存在无风险的高收益。同时,要综合宏观经济环境,对投资收益理性预期。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无风险年化收益,完全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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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不能盲目相信所谓的官方宣传,现实中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性宣传比比皆是,拉上“政府平台”“国企背景”“银行保险合作”等大旗的手段层出不穷。监管也发现,非法集资的“伪私募”一般通过大量招聘低学历人员,采取“底薪+提成”的方式激励其兜售所谓的“私募基金产品”;销售人员往往为了高比例提成收入,通过召开宣传推介会、陌生拜访、微信宣传等方式公开宣传产品高息、保本,诱导投资者。

  • 5、投资者请务必牢记,荣誉光环无法变现,不能成为投资的理由,也不能弥补投资损失;企业形象不等于经营能力,外表光鲜亮丽,内部实则千疮百孔。投资时,不能只看宣传效果,也不能盲目轻信所谓的政府背景,更不能直观的通过外在表象判断企业实力。投资者面对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切记“冲动就是魔鬼”,只要抵住“公开宣传”第一波攻势,非法集资也许便离你很远、很远。

图片 6、当前市场上大部分投资者选择私募基金或第三方理财产品时缺乏对产品底层的细致关注,对管理人宣传的产品信息认知停留在较为宏观的层面,如管理人较为理想的历史业绩、较有发展前景的投资领域、交易主体或增信主体较为强大的股东背景(如大型国企央企等)等。建议着眼于具体项目细化观察考量点,如底层投资标的的流动性及后期可能的处置方式、处置后果,交易主体或增信主体的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资产情况及负债情况、舆情情况等。向管理人咨询认购时通过前述方面的深入对话亦可进一步检验其对项目的了解把握程度及其专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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